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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忻州出台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

返回列表日期:2017-04-11阅读:115次

本报讯 (胡东升 记者秦海峰)为进一步深化质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,近日,山西忻州市质监局根据国务院和省、市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,结合该市质监工作实际,制定出台了《忻州市质监局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强化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。

《办法》明确了市级层面质监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共有6项,分别是计量标准器具核准,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,制造、修理计量器具许可,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许可,气瓶充装单位许可,特种设备使用登记。《办法》逐项规定了监督检查的对象、检查内容、检查方式、检查程序、检查措施及处理等。《办法》还强调,实施监督检查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、分级负责的原则履行职责,检查采取自查和监督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并积极实施“双随机”检查机制,重点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、收到投诉举报较多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检查。在规范程序方面,《办法》对实施监督检查的范围、内容、方式、时间安排、工作要求、材料归档、结果公开等都作了明确规定,具有很强的操作性。